第210章 买一送一
作者:一日三觉   老朱你说啥,我跟马皇后混的最新章节     
    蓝家庄子新建了一所学院的消息,已经开始逐渐在周边的县子传开了。
    这年代,如此大张旗鼓的建设这么一座书院,很难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周边庄子的上的读书人们,自然是要来来看一看这座书院的。
    不求别的,万一这座据说是孔氏弟子建设的书院里出了那么一两个当官的。
    以后说起来我曾经与某某大人有过一面之缘,那也能吹个十天半个月的。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
    逐渐的就连南京城也开始有读书人对这座书院好奇起来。
    这几天的时间,已经陆陆续续的有南京城的读书人过来打探消息,顺便蹭课听了。
    不过从这些的人的穿着打扮来看,就是那种家里没钱,请不起先生的,到处蹭课的年轻罢了。
    嗯,一堆穷鬼。
    可惜,方静之目前需要的,还真是这群穷鬼们。
    孔善祥是个有教无类的人,在他看来,只要你想听,只要你愿意认真听他的学问,那么他就愿意把这些站在窗外翘首以盼的穷学生全部邀请进来听课。
    至于教室能不能坐得下那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了。
    坐不下,那可以站着听吗!
    这也导致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他的课堂早开始人满为患了。
    起初的时候,也只是那些个穷书生旁听。
    可是越听,越感觉这位孔先生的学问有些怪,看似没有道理,但当回到家,躺在床上一琢磨,却又觉得很有理。
    这般听了几天,鬼使神差一遍,这几个穷苦读书人,开始开始一堂不落的跑来旁听了。
    于是乎,逐渐的就连那些早已经小有名气的读书人,也怀着好奇的态度过来了。
    孔善祥天生就是个当老师的人,也是个天生的理论家。
    或许是因为走过万里路,见过民间疾苦,也见过朝堂权谋的原因。
    他的道理,总能够讲的深入浅出,时不时的还会拿出具体的例子,让人听得足够明白。
    从同理之心,讲到大道至简,再到知行合一。
    每一堂课,孔善祥都讲的舌灿莲花,读书人们听得如醉如痴。
    可慢慢的,书生们就发现了这所学校的诡异之处。
    这书院里的先生们,似乎很不对劲啊!
    这还是儒家的书院嘛?
    怎么会有人教授农学,有人教授医学,甚至还有人教授怎么打铁盖房子啊。
    这些可都是被读书人嗤之以鼻的学问。
    可当他们联想到孔师所讲的同理之心,难不成这就是同理之心?
    于是也开始静下心里细细听讲,不知不觉间竟然沉浸其中。
    朱标也是书院的众位先生之一,所以时不时的也会来讲上那么一两节课。
    不过若是这些学子知道,给他们讲课的就是大明朝当今的太子爷,估计能惊的下巴都掉下来。
    方静之坐在台下,看着朱标在讲台上侃侃而谈,莫名感觉有些羡慕。
    不知道朱标讲的啥,反正是从三皇五帝到大明开国,讲到哪算哪。
    其实,方静之也有一个当先生的心思。
    可是方老师小课堂开课还没有半刻钟。
    孔善祥就冷着脸把方静之从讲台上赶下去了。
    说是什么污言秽语,误人子弟。
    方静之就想不明白了。
    如何与富婆谈恋爱这种课程,难道不正是这些青年才俊所需要的嘛!
    教坊司女子的钱你都不骗,那你还是读书人嘛!
    朱标的课很快就讲完了。
    方静之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次尝试一下。
    可刚站上讲台还没开口,就看到了自己师兄那张铁青的脸。
    孔善祥觉得,让自己的师弟讲下去,自己老孔家的名声,很可能就没有了。
    “大哥,你也觉得我的课有问题?”
    方静之满脸的不高兴。
    教授与富婆谈恋爱,自己这才是真的教书育人。
    让读书人们少走好几十年的弯路,多好的事情啊!
    老孔就是个二愣子,不是个明白人啊!
    这不要脸的问题让朱标很是尴尬。
    回答是吧,有点打击方静之这个家伙的积极性。
    回答不是吧,还觉得有点亏心。
    “咳咳!”朱标咳嗽两声:“静之啊,你这课程呢,不适合拿到课上讲。”
    “我个人觉得呢,你可以写成书。”
    “反正你有书铺,估计能大卖!”
    咦!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大哥,你这话说的,就很有道理啊!”
    朱标忽然感觉,自己可能出了个馊主意。
    依着南京城那群闲的蛋疼的读书人的尿性,这书一旦写成了。
    搞不好还真的被这群人给买断了货。
    哎,算了。
    一物降一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朱标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方静之的肩膀。
    “静之啊,你这书写好了,给我一本先看看!”
    ???
    方静之满脑袋问号。
    朱标说道:“我看看上面有我名字没,你可千万别说这事是我让你干的!”
    方静之!!!
    沿着书院到庄子上,早已经修好了一条大路。
    朱标在学堂里只有一节课。
    所以上完了这节课,也就没事了。
    二人准备回庄子上。
    路上,朱标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忽然将一个物件丢给了方静之。
    方静之抬手接过。
    朱标说道:“这是太子府的令牌,有了这令牌,你可以随时来东宫找我。”
    方静之哦了一声,打量了玉牌一番之后,这才将其收了起来。
    “不好奇我为什么给你玉牌?”朱标忽然问道。
    一般人得了自己的令牌,特别是能随意进出东宫的令牌。
    不说是乐的磕头如捣蒜,那也是高兴的要飞起。
    可方静之这态度,让朱标竟然有一丝丝的挫败感。
    本太子的牌子,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嘛!
    “这有啥好奇的!”方静之耸耸肩。
    然后从袖中掏出一块牌子!
    好家伙,父皇的吴王令牌!
    又是一块。
    好家伙,母后的奉仪令牌!
    在一块。
    毛骧那个家伙的锦衣卫指挥使私人令牌。
    朱标有些无语。
    这家伙,这么多令牌带在身上。
    不是有令牌收集的癖好吧!
    不过再一想方静之的为人,看看那挂了五六块,一走路就叮当作响的玉佩。
    朱标果断选择了不再追问。
    与父皇母后相比,自己这牌子,似乎确实没怎么有排面。
    “我过几日,可能就要回南京城了!”
    沉默半晌,朱标缓缓开口。
    老朱一家子要回南京城,方静之早有预料。
    蓝玉都说了。
    朝廷要对梁王动手,那么老朱必然是要回南京城坐镇的。
    老朱都回去了,朱标与马皇后自然也不会留下。
    “嗯!”
    方静之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你小子就嗯啊!”朱标有些无语的瞪了方静之一眼。
    特娘的,你是不是真的不懂本太子这牌子的价值啊!
    不仅能让你自由进出东宫,出了事,这牌子也能保你一命。
    方静之耸了耸肩,道:“哦!”
    朱标:……
    他是彻底的无语了。
    方静之的这个风格,还真是除了母后,谁都不给面子啊!
    不过一想到回了南京城,身边没了这个家伙,倒是少了好多的乐趣。
    这段时间,在蓝家庄子上,朱标基本属于是个闲人。
    同样也是闲人的方静之,自然也就整日跟朱标厮混到了一起。
    因为马皇后喜欢这个家伙的原因,朱标也一直拿方静之当弟弟看待。
    当然,这也有朱标自己的原因。
    他也挺喜欢方静之。
    主要是叹气一些事情的时候,方静之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总能给他一些新的启发。
    而且这段时间听着方静之说书院课程的事情。
    朱标隐隐觉得,这座书院,未来可能发展成为大明不可或缺的庞然大物。
    若自己不是太子,他是真的想要留下来,看着这座书院到底是如何成长为自己心中的那般模样,想来,那应该很有趣。
    而且,身边有方静之这个家伙在,也少不了趣事。
    方静之看着有些伤感朱标,狠狠的拍了一下朱标的屁股。
    朱标一惊,直接懵了。
    这咋回事。
    方静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大哥,我用不了几天,也就会南京城了啊!”
    “到时候,去东宫找你喝酒。”
    “小龙团记得留给我带走啊!”、
    老朱要回南京坐镇中央,蓝玉也要出兵了。
    作为钟山千户所的千户官,方静之自然是不用去的,可李景隆这个副千户,却直接被蓝玉抓了壮丁。
    朱标走了,小小朱走了,李景隆也走了。
    这庄子上就剩下朱橚跟他了。
    朱橚人家如今是研究狂人,不是在地里就是在书院里。
    连个跟他玩的都没有,方静之还留下来干啥。
    不如回城找蓝采薇,嗯,还有幂幂诗诗玩耍。
    听到方静之也要紧随其后的回南京,朱标也开心了。
    有了这家伙的南京城,肯定就不是那么的寂寞了。
    “好,东宫的小龙团,给你留着!”
    ……
    几日后。
    老朱一家子走了。
    小小朱是很不舍的。
    对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来说。
    蓝家庄子的生活可是比皇宫里有意思的多了。
    不仅有陪他玩耍的小伙伴们,还能每天去地里溜一圈。
    五叔会跟自己介绍各种农作物,各种小动物,有的时候还会给自己捉好看的蝴蝶。
    更重要的是。
    蓝家庄子有有趣的大哥哥与两只小老虎。
    这可是世间独一份的好。
    方静之很喜欢小小朱。
    毕竟这是未来自己的大粗腿。
    所以,方静之将小金刚抱上了马车,让小小朱暂时喂养。
    有小金刚陪着,小家伙也就不会那么不开心了。
    同时被丢上车的,还有一本身体检查记录。
    无论是马皇后还是朱标小小朱。
    那可都是方静之钦定的大粗腿。
    这段时间,在庄子上,隔三差五就会有医学院的先生们来庄子上为他们检查身体。
    小小朱与马皇后还好,朱标的身体是真不咋地。
    用后世的话来说,那就是一身的职业病。
    好在这段时间经过先生们的调理,以及朱标的坚持跑步,身体情况算是好转不少。
    以前,方静之还觉得。
    洪武永乐两朝的太子都是累死的这事说的太过于玄乎。
    可看到朱标小院里深夜还亮着灯的时候,方静之算是信了。
    就这朝九晚五知道几点的工作时间,不累死才怪呢!
    想到朱标,方静之就莫名为朱标觉得有些悲哀。
    这工作时间就已经挺累了。
    可在未来,等你那个爹搞死胡惟庸以后,你还会更加的累。
    不过好在本少爷来了,朱标你算的得着了。
    这事啊,还待本少爷帮你啊!
    “大哥哥,你要来看我啊!”
    “我会想你的!”
    马车上,小小朱挥着小手,激动的喊道。
    方静之也冲着他挥挥手。
    “好,等过两天回去了,我就去看你!”
    “照顾好小金刚,等我回了南京城,小金刚如果瘦了,你看我打不打你的屁股!”
    小小朱握紧小拳头,表情很是坚定:“大哥哥放心,我一定喂养好小金刚!”
    方静之还想说点什么,可话还没说完呢,一只鞋子就丢了过来。
    伸手接过一看,跟自己的同款。
    马皇后在庄子上的这段时间,闲来无事就会给自己做衣服做鞋。
    就这,还引得朱标好一阵嫉妒。
    方静之如今浑身上下穿的,可都是出自马皇后的手。
    这是真的把自己当自家孩子来养了。
    怪不得人人都喜欢马皇后呢!
    马车上,老朱扯着自己的破锣嗓子冲着方静之龇牙咧嘴。
    “打咱乖孙的屁股,咱都舍不得打,你打一个咱看看。”
    “给咱把红薯看好了,这鞋子就留在你这里。”
    “万一红薯出点事,你看咱会不会用这鞋子抽烂你的屁股!”
    话还没说完呢,耳朵上就多了一只纤纤玉手。
    马皇后侧着身子露出那张和善的面庞。
    “静之,婶婶又给你做了两身新衣裳,已经让人放到你的房间里了,记得穿上试试。”
    “若是不合适,下次婶婶再给你改改。”
    “别不舍得穿,婶婶又不是不给你做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会不穿,过几个月就穿不上了。”
    “嗯呐!”方静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婶婶的心意,小子敢不接着,回去就试试!”
    话说这,马车已经驶出了蓝家庄子的地界。
    又是一阵依依不舍的道别之后,方静之站在路边,静静地看着马车消失在了自己的视线里。
    老实说,看着马车走了,心里怎么还空落落的呢!
    嗯,一定是舍不得小小朱跟马皇后。
    至于朱标跟老朱,纯属买一送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