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萍水相逢
作者:纯白异瞳   掌运万星最新章节     
    “对了,这是我们聚药堂的请帖,一年后堂主要举行突破仪式,希望先生可以准时参加,一观风云。”

    交给完安明所需的材料之后,女堂主提起这件事情,告诉他益衡君将在将近一年后的时间里,着手进行突破,到时候必将英雄豪杰齐聚,安明也在宾客之中。

    礼貌答应下来,安明没有把话说太满,直说不出意外就会前往。双手刚一接触请帖,就发现上面覆盖着一股奇异波动,似乎有什么禁制在其中,想必是某种阵法的识别措施吧。

    离开聚药堂分部后,安明养足精神,补充和鬼婴大战时消耗的精神力量,不久后利用聚药堂给的上等丹炉,开炉炼丹。

    这一闭就是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之前闹过鬼的小村子悄无声息地出现两个人。

    靠着三罡之一给的感应装置,鹰穿杨和隼掠影两人来到此地,细细寻找安明踪迹。

    “看来这人不久之前来过,距离目标不远了。”鹰穿杨看着自己手中的罗盘,指针正在寻找安明离去的方向。两个人穿过大半逐鹿郡,正逐渐靠近凌云山。

    “我们走吧。”隼掠影眼神凌冽,身后一把钩爪隐藏在黑布中,看起来就是不凡的法宝。

    就在安明开炉炼丹的时候,同一时间,天玄念也深陷危机了。

    正邪之战过后,天玄念养好伤势,离开了万啸宗,踏上自己的侠客旅途。

    今天正好是他二十岁的生日,于是自己买一壶清酒,点上两个下酒小菜,好好犒劳自己一番。

    酒馆中,借着月光,天玄念身在偏僻角落,独自斟酌起来,很快一壶酒就见底了。

    他毫不在意,摸出两三文钱,随手扔在桌子上,叫店小二再上两壶。

    夜晚正是酒馆忙碌的时候,店小二披着一张抹布,时不时擦一下自己满头的大汗,急忙收下天玄念的铜钱,给他端来两壶酒。

    满脸通红,天玄念豪迈不拘一格,少年的神态无比陶醉,似乎是已经沉浸在自己的酒中世界,靠着砖墙,嘴角留下的酒水沾湿衣襟。

    “快哉,快哉。”

    就在天玄念享受这一刻难得的自由时,一个模样和他差不多的年轻人也推开木门,看似俊俏的他眼神里却有一丝说不出来的邪气,为他带来不一样的魅力。

    “客官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的位置已经满了……要不再等等?”店小二语气有点低微,毕竟一般都会迎来一场痛骂,他已经做好了打算。

    没想到年轻人却是一点也不在意,径直走到天玄念的对面座位上,礼貌问候:“不介意拼一张桌吧。”

    “当然不。”天玄念酒量犹有保留,眼见来人如此彬彬有礼,爽快答应下来,自己又再次提起酒壶,仰天鲸吞。

    “看来阁下也是爱酒之人,只是这酒不烈,来,我请你。”来人挥手一掷,直接扔出一枚银元宝,一点没有要找零的意思,直说拿出最上好的酒,不够可以再添钱。

    “哦?既然阁下如此大方,那我天玄念也不客气了,以酒交友,也是美谈佳话。”天玄念也不显得生分,既然有人愿意同饮,那何乐而不为,接下来就是拼酒量的时候了。

    “好,我醉潇湘应下挑战了。”来人报出真名,竟是安明故人,同样是千年前的人,现在却出现在这里。

    江湖多豪爽,千金换逍遥。昏暗灯光下,两人一壶接着一壶,时间不知过去几许,全凭一股意志硬撑,就看谁先倒下。

    只知道最后两人都失去了意识,天色渐亮,酒桌上已经是瓶瓶罐罐叠在一起,留下两个酒鬼不知道在喃喃自语说着些什么,好在他们留下的钱足够支付花费的费用。

    “看来是我赢了,少年人,还要多成长成长啊,萍水相逢,希望下一次见面你能有所进步。”醉潇湘摇摇脑袋,这次他没有使用元功护体,是以本身享受这次大醉。

    不过这些酒都是普通货色,远不如自己品尝过的上等好酒,尝起来就像是白水一样无味,难免有点不爽快。

    他又注意到天玄念在昏睡中,仍然死死攥在手中的普通佩剑,一眼就看出其中玄机。

    千年的传承,千年的期盼,醉潇湘在其中看见了愚公移山之不懈,铁杵磨针之坚持,这是依靠血脉流传下来的意志,尽皆封印在其中。

    “有意思,就不知道是哪个隐世士族留下的东西,竟然对我身上魔气隐隐有克制效果,难道那帮老不死的留下什么后招了。”作为曾经魔界皇者,竟然感受到一丝威胁,这让他不禁好奇起来。

    千年前他率领魔界反攻人界,一心想成为人魔妖三界共主,被安明带领人界亦称儒界强者打败,被封印进险地千年,直到最近才因为一次异变出来,来到人界,对于那帮老头子的手段可是历历在目。

    “算了,和一个小辈计较不过是失了皇者本性,等到成长同一地位时,再来决一胜负吧。”醉潇湘心中这样想着,脑中仍然计划关于未来的盘算,比如寻找进入魔界的入口,或者怎样恢复实力。

    天蒙蒙亮,一丝阳光出现在山边尽头,一位少年头痛欲裂,闻到自己满身的酒气,还有自己翻涌的胃部,就知道昨天喝了多少酒。

    找一间旅馆,换上一套干净衣服,稍微吃点饭,天玄念今天要去拜访一位好友,当然要留下好印象。

    作为大家族的嫡长子,天玄念平日里生活虽说比不上修仙者那般,但在普通人中已经算是奢华,受到的教育也是顶尖,只是资质实在不出色,二十岁前也只有气元境初期不到。

    而天玄念性格开朗,总是喜欢以剑交友,以酒言欢,在逐鹿郡各个地方里结交不少好友。其中一些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家境,而是自身魅力,现在他就要前往书芳城周家,游玩一番。

    天玄念倒是觉得资质没什么,人活这一世,活的潇洒随心最重要,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就行。至于祖传的这把剑,似乎其中蕴含着什么秘密,但相信只要力量运用得当,也能成为正道之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