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一
作者:悠苒子   朝歌叹晚欲长安最新章节     
    北上广,不相信爱情,可我却偏偏成了飞蛾,选择用一腔热血奔赴温暖的火焰,结局?没有成为众多飞蛾中的特例,毫无意外的死在这温暖中。

    2012,这一年很特殊,听闻是世界末日,没有想到,在这末日的尽头,会遇到这一辈子最无法释怀的温暖——阿兵

    那是我去上海的第二个年头,没有背景,没有学历,当然,身无分文。在一家很小的影楼做摄影师,说是摄影师都是抬举自己,只不过是干些跑腿、打杂的活。

    上班被老板、老员工压榨、责骂。下班就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四个女生一间房的出租屋里。没有梦想,没有王子,想着的只有明日的温饱。

    阿兵比我早来两个年头,唯独两个摄影师其中之一,不怎么说话,挺木讷的,有人开他玩笑,他也只是骚骚头憨憨的笑。当然他不是欺负我的那个,而且会经常对我笑笑,我一看他,他又会立马转过头去,假装忙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耳根子却像是熟了,红彤彤。

    我知道他可能喜欢自己,但他太普通了,就是那种扔进人海里,转眼就找不到人的那种。可是自己又有几分姿色,几分不认命。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

    殊不知,那一年的冬天,末日的尽头,命运将他送到了自己的面前。

    年的冬天格外的冷,满手的冻疮,有些甚至开裂,在这一双想要当摄影师的人手上留下深深的伤痕。

    或许是世界末日的影响,很多人都想抓住这最后一点时光,像是约好一般,蜂蛹涌入各个影楼,给自己留下点记忆。

    因此小小的影楼迎来了寒冬时的旺季,唯有的两个摄影师,整日马不停蹄,自然,我们这几个打杂的更是焦头烂额,搬东西,招待客人……不可开交。

    当我带着客人在服装间挑选拍摄时穿的衣服,另一个摄影师发疯了似的冲过来,扯着我便是破口大骂,虎背熊腰的模样,唾沫星漫天飞,众目睽睽之下,甩了我一巴掌,似乎才消了一点气,最后在别人的劝阻下才骂骂咧咧的离开。

    恨了这么多年,名字、模样全然已经记不清,但我知道我恨他。因为那一巴掌下去,我完全懵在原地,呆呆的捂住自己红肿的脸,迷茫的看着他离开,然后接受众人各式各样的眼光,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剥了衣服的女人,赤条条的显露于空气中,任由人指指点点。

    直到下午才知晓,原来那个摄影师自己弄丢了稿件,误以为是我,加上这几天的奔忙,所以才会……面对他不情不愿的道歉,我没有说话。

    待到深夜,所有人离去,留下我一人收尾关门。面对这空荡荡的影楼,一时间,两年里所有的苦涩与委屈全部齐刷刷的涌上心头,失声痛哭,不能自己。

    嚎啕大哭过后转而小声抽泣,恍然之中,感觉到身旁似乎一直站着一个人,泪眼婆娑的抬头去看,那张平淡无奇的脸悄悄的落入眼眸。

    我赶忙擦拭眼角,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问:“你怎么在这?”

    “给你送……送冻疮膏。”木木讷讷的从口袋里掏出一盒蓝色的冻疮膏。

    敏感的自己当即拒绝,并且炸了毛似的大喊大叫:“你在同情我吗?我不需要你们任何人的同情!”

    “我……我没有,我只是想……想给你送。”

    面对老实巴交的阿兵,我一时愣在原地,过了许久,才接过那盒蓝盈盈的冻疮膏。

    “谢谢……”

    “今天的事……”

    一下子说到自己的痛处,紧握着蓝色的小盒子,喃喃的低吟。

    “没什么……”

    “我陪你。”

    “你说什么?”

    “以后,我陪你……”

    就在那深冬的夜,他的一句“我陪你”,走进了我的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没有什么为佳人一郑千金的豪举,没有什么救你于危险中的英勇,也没有轰轰烈烈的生死离别。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可是在那座冰冷的城市,这三个字成为我最无助时唯一的火焰,让我成了那飞蛾,奋不顾身的奔赴了七年青春。

    我很快的到了阿兵那边打杂,日子也舒坦些。他空闲的时候便会教我摄影,带我去想了很久的动物园,给我买最爱的冰激凌。没有钱时,两人躲在地下室里吃一份泡面,虽然不富裕,但也挺快乐。

    不出半年,我们便商议结婚,没有求婚,也没有预兆,他说“他年纪不小了,该结婚了。”,我说“好。”

    如此,他便去我家提亲,母亲看了看阿兵,满心的不愿意,阿兵蒙头蒙脑的,不会说话,人也相对不大方。家住在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小山村。我去过一次,连绵起伏的青山,山脚下散落着几户人家,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长长的小路通往小镇。

    相较家里的四通八达,什么都不缺,自然是相差甚远,母亲一直念着给我说一门当地的亲事,有车有房,离得近,有个照顾。可是那抹温暖一直哽咽在心头,那几日不知哭干了多少泪水,甚至用绝食作为要挟。

    终于在母亲不经意的时候,偷了户口本,与他踏上了回山村的路,直到领了证,板上钉钉,才敢告诉母亲,当然,简朴的婚礼也没有人参加。

    有人说,没有祝福的婚礼最后都不幸福,我不相信,因为阿兵给了我唯一的温暖。一直把它当做港湾,自己比做漂泊的船只。没有想到最后,它成了火焰,自己却是飞蛾。

    结婚过后,母亲也慢慢接受这一现实,安排我们过去生活,在家的附近开了一家小小的照相馆。不必朝九晚五,也不必看人脸色,倒也快乐。

    直到怀孕后,一切都变了,照相馆的生意不好,有时候一个星期都没有一单生意,最后免不了倒闭的结局。听从阿兵母亲的话,回到那边的小镇子上开一家修电脑的铺子。

    那个时候刚好怀孕五个月,去到那边才感到落差,住在婆家,自己若是提出一点想吃些什么的念头便会受人冷眼,做什么吃什么,每日还要各种劳作,人家都是怀孕发胖,我倒是瘦了好几斤。

    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我想着有了孩子日子兴许会好过些,没有想到变本加厉。孩子无人照顾,自己只好日日看护,失去了经济来源,而修电脑的进账全部入了阿兵的腰包,半分都摸不到。

    可是每日的油盐酱醋、人情往来,那一样不需要钱?曾不止一次的同阿兵商讨,可不可以把工资上交一部分。刚开始他还转移话题,到了后来,便是厉声厉色的拒绝,满眼的冷漠疏离,有好几次感觉,我不是他的妻子,而是抢夺他钱的强盗。

    提出自己出去工作,他找人来带孩子,又是百般不愿意,说什么孩子离不开母亲,可谁又不知道呢?谁愿意出去打工,离开自己孩子?还不是被这现实所逼迫?!久而久之,这个话题变得麻木。我没有工作,他也没有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