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实验
作者:西风瘦吗   咒回:出生是怎样炼成的最新章节     
    就在这时,又是一道声音传来,但这次的声音能够很明显的听出是那种粗旷的中年男人的声音:
    “喂,你把禅院兰太怎么了!擅自闯入禅院家还击伤护卫队员!你这是犯了死罪!不管你是谁我都要将你绳之以法!”
    真人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却发现一名同样是海胆头的中年男人正朝着这边冲来,他身着一袭白衣,满是胸毛的胸口正敞开着,显得很是豪放。
    此人正是护卫队的副队长,禅院甚一,是伏黑甚尔的哥哥,实力非常强大,被原先的咒术高专评为特别一级咒术师,足以说明其实力。
    看着对方的拳头越来越近,真人无聊地打了个哈欠,没空和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纠缠,他现在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他伸出舌头,一条浓烈的黑色纹路顷刻间从舌头蔓延至两边嘴角,索性懒洋洋的说了一句:
    “不许动。”
    刹那间,一股强大的束缚凭空出现,将原本还在冲刺的禅院甚一以一种诡异的姿态强行镇压在原地,那股冲劲也在顷刻间被掐灭。
    这强行违背了物理学的一幕,让原本想要拿真人来刷战绩的禅院甚一终于感受到了惊恐,拼命想要挪动身体,却仿佛身上有一座泰山压在身上一般,完全无法动弹。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身旁站在原地的禅院兰太,在确认对方表面上并没有什么伤势后,瞬间大喜过望:
    “兰太!你没受伤,快来跟我一起对抗这个家伙!我一个人恐怕对付不了!”
    禅院兰太这才缓缓抬起头,空洞的眼神中似乎有血液正在慢慢渗出,他僵硬地开口,声音嘶哑无比:
    “杀.................主人的命令................你得死.................”
    禅院甚一顿时脸色大变,刚想说些什么,却见一把小刀已经被禅院兰太从身后抽了出来,狠狠的刺向了他的喉咙。
    就在这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真人出手将其拦下,面带笑容的点点头,似乎对这个效果十分满意:
    “在拥有记忆的前提下依然绝对遵从命令,我新研发的这个吞噬大脑寄生法还是蛮不错的,而且这玩意还能够不断成长。”
    真人不再打算浪费时间,他再次将手插进喉咙掏了两下,掏出来一块与先前一模一样的蓝色半固态物体,随后一步步走向满脸惊恐的禅院甚一。
    禅院甚一已经被吓懵逼了,浑身上下青筋暴起,拼命的想要挣扎,但他的力量比起身上的束缚完全就是杯水车薪,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
    双眼惊恐的瞪大,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真人掰开他的嘴巴,将那坨粘稠无比的东西塞进口中。
    在进入口中的一瞬间,禅院甚一清楚的感觉到,这个半固态物体竟然在进去的一刹那入口即化,随后强行刺穿了上半部分的口腔,直直的顺着神经冲向大脑。
    下一刻,他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蓝色虫子已然将他的大脑吞噬殆尽,并占据了原本属于大脑的位置,一脸呆滞的禅院甚一半跪在地,脸色凝固而诡异:
    “谨遵主人的命令。”
    真人的嘴角裂开一个有些混乱的笑容,眼神中带着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他现在已经不想杀死禅院真希了。
    如果能够夺取禅院真希身体的话..............我这边就能再添一个战力...............可比直接杀死对方要划算多了................
    不过这招毕竟是刚创出来的,风险还是有点大,还得再多拿几个和禅院真希拥有类似血脉的原来多试试。
    想到这,真人当即对着站在原地的禅院兰太和禅院甚一下令道:
    “想办法把禅院家族的人召集过来,就集中在前面的大广场上。”
    “是!”x2。
    两人瞬间散开,飞速朝着各个位置跑去,真人则是坐在原地,默默观赏着不远处咒具库那边所发生的战斗,心中盘算着。
    要不趁他们两个打的两败俱伤直接一起控制得了................
    思考了几秒后,他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这个招数还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最好还是先拿一些其他禅院家的人来做做实验才行。
    毕竟禅院直哉和禅院真希的实力都不弱,如果能将其控制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很快,禅院兰太和禅院甚一便将所有族人全部召集到了大广场上。
    人们的脸上都挂着一些不自然的表情,因为他们都听到了咒具库那边所发出来的阵阵轰鸣,以为外敌入侵了。
    而也就是在下一秒,站在广场高台上的禅院甚一忽然半跪在地,低头恭敬道:
    “恭迎主上降临。”
    紧接着,真人从天而降,眼神平静地看着下方人头攒动的广场,一条黑色纹路出现在嘴角,淡淡开口道:
    “不许动。”
    这一道束缚在说出口的瞬间便降临在在场所有人身上,其威力也被分解,由一道的威力被分解成了足足数百道。
    但即便是束缚的力量被削弱到没眼看,也不是这些普通人能够承受的,他们顿时趴在地上。
    身上的骨骼咔咔作响,表情更是变得狰狞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