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被判坐牢
作者:河边人   矿业归你,你归于我最新章节     
    市公安局在侦查了足够的证据后,又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这次案件的被告由原来的汪强和小光变成了枭勇,汪强和小光仅仅是被控诉绑架苏平,因为没有对苏平造成伤害,两人的罪较轻,另案处理。
    法院正式开庭时,周华已出院,他自己提出来,不追究枭勇的任何责任。此时,在苏平和晓娟的悉心照料下,枭勇的身体已基本恢复。
    在法院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出具了公安机关关于梁虎死亡的报告,以及死亡原因的报告,还有当时在场的二十多个人的口供。梁虎的死亡原因是钢筋打击,大脑淤血致死。多人笔录证实,是枭勇先出手,用钢筋一棒打死梁虎,梁虎并没有动手……
    郑律师也出具了尚河镇卫生院的120出诊记录,以及当时的病情报告,报告证明枭勇被钢管、刀具等锐器伤害,已深度昏迷,病情危重。此外,就没有什么证据。另外,由枭勇自己陈述,当时自己是为了自卫,才打击对方。
    举证阶段结束,法院就如何量刑,由双方展开辩论。
    公诉人认为,枭勇在去尚河镇之前,就准备了钢筋,完全是有预谋的去打架。而在械斗发生之际,尽管双方人员悬殊,都手持凶器,但是是枭勇最先动手,并且一出手,就将当事人打倒,当场死亡。枭勇的行为,是很明显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郑律师认为,枭勇准备的钢筋仅仅是为了防身之用,并不是为故意伤害梁虎而备。在事发之际,梁虎一伙二十多个人,手持凶器,气势汹汹向枭勇袭击,枭勇为了保护自身生命安全,迫不得已出手,完全是正当防卫。至于说是枭勇先动手,对方才动手,这是诡辩,因为对方二十多人,手持凶器,埋伏等待,枭勇一出现就袭击,如不是预谋,他们为什么要等在那里……综上所述,枭勇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过几天,法院的才下判决,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也考虑了郑律师的意见,判定枭勇防卫过当,赔偿原告安葬费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对于这样的一个判决,香姐、苏平、肖斌、晓娟、方爷爷都难以接受,枭勇更不理解,明明这么多人要来伤害自己,是要置自己于死地,难道还不许自己出手?
    郑律师对这个判决也表示不服,在征求了家属和枭勇的意见后,又提起了上诉。上一级法院没有开庭审理,而是发回重审。
    郑律师吸取上次证据不足的教训,他亲自到尚河镇事发地点找证据。当时在事发地段,确实有人目睹了事件的发生过程,但是都不愿意作证。
    如果取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发生的情况,重审判决会跟一审没有区别。事情不容乐观,甚至很严重。
    郑律师没辙了,大家都很着急。枭勇也知道这个情况,他想起了王恒,王恒的手下有尚河镇的人,于是他告诉了香姐王恒的电话。
    香姐亲自找到王恒,请求王恒务必要帮忙,王恒很爽快,说:“枭勇是我兄弟,也是我很敬佩的一个人,这个忙一定帮。”
    王恒把所有是尚河镇的弟兄召集起来,要他们回去作工作,只要是目睹事发经过的,尽管说,尽管出庭作证,如果以后有人找麻烦,王恒一定保护。
    这一招很管用,至少有5个人目睹了当时的事发经过,大家配合郑律师做了口供,有两人愿意出庭作证。
    法院再次开庭,公诉人的控诉基本没变,只是郑律师出具了证人证言,另两个证人描述当时的情况。
    两个证人的描述基本一致:“枭勇下车,走进巷道,埋伏在两头的梁虎一伙,二十多人,手里拿着钢管、刀具直接就扑向枭勇,他们叫嚣着要打死枭勇,梁虎和周华冲在最前面,他们手中都举着长刀,要砍向枭勇,枭勇迫不得已才从上衣中拿出钢筋,枭勇与梁虎几乎是同时出手,刀没砍中枭勇,倒是枭勇的钢筋打中了梁虎的头部,梁虎倒下了,紧接着,周华的刀砍过来,枭勇让了一下,举起手中的钢筋又打在周华的头上,周华也倒了。枭勇还没来得及举起钢筋,冲进来的人群已把枭勇砍倒在地,枭勇浑身是伤口,血流了很多,后来有人用微型车把枭勇拉走了,枭勇当时已毫无知觉。”
    针对这份证人证言,郑律师坚持作正当防卫辩护。法院休庭20分钟,合议庭和议,认为枭勇属于正当防卫过当,但鉴于当时的特殊情况,应适当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决:枭勇赔偿丧葬费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判决后,原告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最后,上一级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枭勇被正式送往滨城第一监狱接受劳动改造。
    枭勇坐牢了,而汪强和小光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其他参与的也仅仅是受到拘留的处罚。枭勇心里不平衡,可他也不想折腾了。如果要法院追究两人的法律责任,阻力一定很大。再就是钱的问题,这场官司,花了八千块的律师费,加上赔偿的丧葬费,以及其他费用,全是香姐掏,将近3万块。还有医药费,这一场劫难,几乎花光了香姐的积蓄。
    汪强没有受到处罚,全是靠他父亲汪琦在中间活动,这一次后,汪琦狠狠教训了汪强一顿。
    “小兔崽子,你一天干的是什么事情,现在老子还在,人家都给老子一块屁股脸,等老子那天撒手人寰,你再闹出这些事,你脑袋都难保。你充什么老大?什么狗屁弟兄,都是一帮蠢货,你以为人人都跟在你屁股后面,你就真是老大了?你就光荣了?从明天起,你给我把那骗人的公司关了,给我正正当当的做点事情。”
    汪强一言不发,他那个什中介公司其实他也不想开了,他就是想干点正规的来钱快的,既然老爸现在提出来,何不将计就计,让他出面开个赚钱的公司。
    “我也不想这样,我那公司,要不是靠这些弟兄支撑,早就开垮了。”汪强怯懦地说道。
    “你还有脸提,小兔崽子,你给我积点功德吧,老子干了一辈子的工作,还没象你这样骗过人。”
    听见父亲的声音大,母亲赶紧出来解围。
    “阿强,你就少说两句,听你爸的,把公司关了。这次要不是你姜叔叔李叔叔帮忙,真是吓死我了,你就象你姐你姐夫他们一样,正正规规的做点事情。”
    “这小兔崽子,能有他姐夫一半,我就烧高香了。”
    “你也不要老这样比,他姐夫多大年纪了。”
    “你就是要给他脸,要抬他的头,要这样下去,再出大事,你哭都来不及。”
    “你把中介公司关了,给我认认真真的到你赖山叔叔的公司上班,我明天就给他打电话,你在这里再不好好给我干,看我不扒了你的皮。”父亲下了最后的命令。
    汪强还以为父亲会出钱让自己去注册新公司,没想到是让自己去上班。他最讨厌上班,没有任何的自由。但是父亲正在气头上,他不敢有任何的异议。
    赖山是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以前是做超市的,后来,在汪琦的帮助下,圈了300亩地,一年后地价飙升,赖山卖了200亩,把赚到的钱用来开发100亩的房地产,没几年的时间就暴富了,成了滨城响当当的大老板。
    汪琦要安排汪强去他公司上班,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汪强说自己要处理一下公司的事,一个星期后去上班。汪强要关闭公司,其他弟兄不得不散伙。
    与汪强一样,小光也遭到了家人的责骂,小光的父亲已经在经营着一家公司,以前他让小光去公司上班,小光老是跟公司员工合不来,无奈,只好让他整天吃喝玩乐。
    “我看你就是贱皮子,那个苏平有什么好,值得你这样做?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圈子里的朋友很多,好几个家里的女儿都不错,要文化有文化,要相貌有相貌,你偏偏看不上人家,你这心里到底是咋想?”小光的父亲要比汪琦的好一点,号称滨城的儒商。
    “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原本只是想玩玩,没想到汪强一伙会下这样的狠手。”
    “玩?你真是无知啊,你这是绑架罪你知不知道,要不是你叔扛着,你就得象枭勇一样坐牢。我看你就是闲疯了,我得找个让你能锻炼你成长的工作。”
    “什么工作?去公司我倒不去。”
    “公司我才不会让你去捣乱,我让你去执法单位,你爱出风头,我就让你天天出。我跟你妈商量了,明天你就去市建设局,找你张冲大爹,让他安排你去城管大队,你得好好给我干。”
    “当城管啊,我不去,全国人民都讨厌城管。”
    “所以我就让你去,让你去接触各式各样的小商小贩,你就知道我走到今天有多不容易,我以前也是小商小贩,现在我做大了,让你去体会,一个人要创业是多么的不容易。”
    父亲这样一说,小光反而来了兴趣,他觉得就去当一段时间的城管,体验一下城管工作,也体验一下那些小商小贩的创业艰辛。等自己长大了,接手父亲的公司,吹起牛来才有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