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难服判决
作者:河边人   矿业归你,你归于我最新章节     
    香姐生活在滨城,她也是天天上网,对滨城发生的这起强拆事件,她非常关注。事情的真相她不是很清楚,网上的言论历来都是真真假假。
    尽管这样,肖斌的死亡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有人把肖斌的遗照及墓碑传到了网上。
    香姐很气愤,却又无能为力,她很想去看看晓娟和苏平,安慰她们,只要能找到她们,她可以不计前嫌,可是找了很久,毫无音信。
    让香姐矛盾的是在面对枭勇时,这事要不要告诉他,让他早有心理准备。可要是告诉他了,万一他承受不住,精神上受到打击,破罐子破摔,定会影响到他在监狱里的表现。香姐决定对枭勇隐瞒所发生的一切。
    枭勇在监狱里,对家里发生的事一无所知,这一年来,他在监狱的表现很好。劳动上,他积极表现,生活中主动帮助别人,在学习上,他刻苦专研,法律学习有了长促的进步,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初步的概念,掌握了很多法律常识。
    转眼春节临近,因为拆迁事故的发生,整个拆迁项目的推进受到了影响。安置小区没有建设起来,很多拆迁户过春节都不知何去何从。
    晓娟和苏平一直住在宾馆,有人付钱,但是她们的心底满是苦水。家里一切家具用具成为废墟,家一点影子都没有,过春节了,烧纸、点香都成问题。
    晓娟和苏平,常以泪洗面,肖斌虽然双腿不便,平日里帮不了什么,但有他在,家很完整,很幸福,这种感觉,此时更加强烈。
    这天,晓娟和苏平坐在宾馆的沙发上发呆,晓娟对苏平
    说道:“苏平,咱们明天去探望你哥。”
    “嗯,要告诉他吗?”苏平问。
    “不,不能告诉他,翻过年4月份他就回来了,到时候再告诉他。”
    晓娟和苏平来到监狱,探视的时间很短,晓娟和苏平都没有说什么,都说家里一切安好,要他好好改造。晓娟给枭勇1000块钱,说过年了,想吃什么就买点什么。
    晓娟和苏平走后,枭勇心底变得隐隐不安,他观察到晓娟和苏平眼神黯淡,满脸忧伤,笑容牵强。特别是提到父亲,言辞有些闪烁。是不是她们与父亲发生矛盾?枭勇想象了很多可能性。
    好在晓娟和苏平刚探监回去,接着第三天,香姐就来探监,这让枭勇不得不把疑虑抛给香姐,希望得到证实。
    “香姐,最近我爸是不是跟我妈和苏平吵架?”枭勇明知道香姐离晓娟很远,也不来往,他还是要问。
    “没有啊,谁说的,他们处得很好。”香姐随口就答。
    “你怎么知道?”枭勇反问,他觉得香姐答得不真实。
    “我,我听他们讲的。”
    “姐,你不要骗我,前天我妈和苏平刚来过,从她们的言谈举止,从她们的眼神表情,我就知道她们与我爸之间,肯定有隔阂。我早就知道,我爸在这个家是受气的。”
    “阿勇,你不要瞎猜,他们真的没有吵架,可能是你们好久没见,她们心底愧疚,才会有你说的这些言行表情。你爸在这个家生活一二十年了,怎么会受气呢?”
    “也许是吧,可能是我多想了,她们确实很久没来看我。”
    “所以,你不要多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香姐探视走了,枭勇的心又平静了很多,他相信了香姐的分析,晓娟和苏平的异样,是来源于她们对自己的愧疚。枭勇又变得阳光起来,因为春节一过,铁窗生涯结束的脚步就更近了。
    这个春节对于晓娟和苏平简直是一种煎熬,鞭炮烟花是别人的快乐,却是她们的伤痛,是她们的哀愁。她们唯一的期望是等到二月份开庭审理,让那些凶手都绳之以法,以慰藉肖斌的在天之灵。
    由于晓娟和苏平很少与外界接触,对于要状告开发公司、拆迁公司,她们没有自己的主意,她们不懂法律,也不懂程序。她们很想请一个律师。
    “律师你们不用花钱请,我们已经为你们申请了法律援助,到时还有公诉机关为你们说话,你们不要担心,只管等着开庭就是了。”工作组的人这样告诉晓娟。
    晓娟相信了他们的话,没有咨询,也没有请律师,就这样等着开庭日子到来。
    开庭这天,没有被告的家属,当然也没有原告的家属,更没有媒体记者。工作组说,这个案件特殊,不能公开审理,希望晓娟谅解。晓娟也不想有人打扰,只要审判公平,她不在意是否公开。
    首先是公诉人提起公诉,诉状陈述的与当时发生的事实基本吻合,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36万元,依法判处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公诉人随即出示了肖斌的伤情报告,死亡证明,以及部分证人证言。
    被告聘请了一名律师,律师作了答辩陈述,认为死者最先伤害被告,之后自己退进了危险区,造成死亡,而并非被告强迫,被告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只能出于道义。随后,律师出示部分证人证言。
    在双方陈述举证完后,进入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开发公司、拆迁公司,在死者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对死者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是造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拆迁现场,是被告汪强李小光指使手下员工步步紧逼,肖斌无奈之下才后退,这是造成肖斌被倒塌墙体砸死的直接原因,因此,对肖斌的死亡,被告应当负主要责任,应当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在死者死亡后,给死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被告应当承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
    被告律师认为,开发公司、拆迁公司对肖斌房屋强拆,是根据《滨城市于实施滨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履行了强拆程序,下发了强拆通知的情况下才展开强拆的。在强拆现场,是肖斌最先用砖头打了汪强李小光,两人才指使员工阻挡肖斌进一步的伤害,在阻止过程中,肖斌又使用砖头行凶,最后是自己退进了危险区,被倒塌的砖墙砸中,被告是属于自卫行为。因为肖斌对事件负主要责任,对造成家属的精神损害,被告没有责任赔偿,出于道义,可酌情考虑。
    在双方的争执中,公诉人认为,指导意见没有法律效力,在未签订拆迁协议的前提下,被告的所作所为都是单方面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故此,肖斌是在被告的违法行为发生时,为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被迫动手。肖斌是个残疾人,不会对被告构成伤害的威胁,而且被告过错在先,应当采取恰当的方式阻止肖斌。在明知墙体会倒塌的情况下,还把肖斌逼进墙体下,最后墙体倒塌,导致肖斌死亡,被告属于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
    律师认为,事发当时,被告并没有预见墙体会倒塌,也未对肖斌进行过实际伤害,完全是出于制止肖斌继续伤害发生的自卫行为。
    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是观点否采纳,还得看法院的。
    法庭辩论结束,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
    晓娟和苏平回到宾馆,在法庭上,她们明显感觉自己没有胜诉的把握,主要是公诉人在坚持自己的意见时,不够坚定。她们有些后悔当时没有聘请律师。
    晓娟左等右等,法院的判决终于下了:赖山免于刑事处罚;汪强和李小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黄毛、胖子等7人分别判处两年到六个月不等;判处赔偿各种损失、精神费损失元。
    晓娟和苏平宛如晴天霹雳,对这样的判决满腔愤怒,当即表示不服判决,要聘请律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下后,要求工作组务必要做好晓娟苏平的思想稳定工作,密切监视,杜绝与媒体见面,杜绝上访。
    工作组找到晓娟苏平,要她们以大局为重,不要再上诉,不要再宣传。另外,在安置区,除了置换给晓娟苏平一套同等面积的别墅外,再给一套商品房,并由开发公司负责装修。再补偿各种费用10万元。
    “这不是钱的问题,我们要的是公平,只要将他们绳之以法,我们不需要什么额外的补偿。”晓娟当即回绝。
    工作组没有办法,只要密切监视晓娟和苏平的行动,只要她们不见媒体,不上访,一切由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