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火云洞,新人选诞生!
作者:金金糖   洪荒:开局错把玉帝当儿子最新章节     
    既然圣人境界突破了,那么分身或许有戏!
    伏羲听了女娲的建议,便使了一个分身飞出火云宫。
    分身一出火云宫,并没有立刻烟消云散。
    这让伏羲、神农、轩辕惊喜万分。
    感受着火云宫外的温暖太阳光,看着火云宫之外的山河美景,伏羲分身禁不住开心的笑了。
    亿万年了!
    终于,又踏出了火云宫,感受到了这和煦的阳光,温暖的秋风!
    “好像,成了?”
    伏羲大喜,可刚说完,脸色不由一变,那分身突然之间,就化作一缕青烟,随风消散了。
    “我特么!”
    伏羲顿时气得大骂,还以为成了呢。
    可只是比以往多待了片刻时间而已了,根本没法长期存在。
    看着消失的分身,伏羲看着女娲摇头苦笑道:“妹妹,这样看来,我还是出不去。这泼天的富贵,哥哥我怕不是无福享受了。”
    “伏羲老哥,你也别灰心。至少不是以前那般出去就消散。”
    神农安慰着伏羲,激动的说道:“这至少说明,道祖鸿钧的枷锁确实松动了一丝丝。只要修为继续突破下去,早晚会突破掉这安置在人道之上的枷锁的。”
    “没错!能够出去待那么片刻,就已经超出我们的预期了。”
    轩辕也是笑着点头:“现在有悟道茶,还有老祖宗蕴含大道法则碎片的饭菜,这修为境界,无论如何,都会突破上去的。迟早有一天,我们将重新降临洪荒大陆!”
    “两位说的不错!”
    伏羲收拾了下心情,也笑了,对女娲说道:“妹妹,我这不能去伺候老祖宗了。就希望妹妹你后边能够时不时的给我们带一点点蕴含大道法则的饭菜来了。等我们三个出去,我们再登门去感谢老祖宗恩赐。”
    “这当然没问题。”
    女娲颔首点头,也有点为难道:“就是,如果我经常往这火云洞跑,怕不是会引起他人探测呢。既然哥哥出不去,神农,轩辕也出不去。
    这名额本身又送给了哥哥你。那么,就由哥哥在火云宫中挑选一个人好了,由他代替你去,代替人道去!”
    “妹妹,你依然愿意让我挑选?”
    伏羲再次大喜,没想到啊,这妹妹真是太好了!
    这伺候张一凡老祖宗的名额,竟然还是留给了火云宫!
    女娲笑着点头道:“当然了!哥哥,你就决定吧,由谁去。决定好了,我今日就将他带走。”
    “谢谢妹妹!你对人道的这份恩情,以后必须偿还!”伏羲激动的握住了女娲的手,还禁不住的对女娲鞠躬了。
    “哥哥,使不得!这恩情,要还也是还给老祖宗。”女娲连忙拦住了伏羲。
    “好!那哥哥我就先不矫情了。日后老祖宗有需要我火云宫的,我伏羲保证,刀山火海,定不推辞!”
    伏羲开怀大笑,也许下了承诺,然后就望着神农、轩辕二人说道:“两位,你们认为,应该选派谁去?”
    神农、轩辕两人也是心情激动、开怀。伏羲去不了,但女娲依然把名额留下了,这对火云宫当然是天大的喜事了。
    就是,这选谁呢?
    神农、轩辕二人一时之间也拿不准。
    待在火云洞里的人族大能不多,就那么几个而已呢。
    “有巢氏?”轩辕指出了一个人。
    “有巢氏由森林中的鸟雀之巢引发使命灵感,发明了房屋,使人族离开了潮湿的山洞,进入了木房时代。对人族来说,确实是有大功德。天道也降下了功德。”
    神农却摇了摇头,说道:“但他的天赋实力,也仅限于此,这么多年来,也止步于大罗金仙境界。想要进一步快速成长,还是有点难度。”
    轩辕听了,觉得有点道理,也接着说道:“这样说来,那知生氏与有巢氏差不多。知生氏只是将野兽的兽皮披在身上,使人族从此摆脱了裸体的习俗,穿上了衣服,走上了文明礼仪的道路。天道降下功德,其修为实力,也是止步于大罗金仙境界呢。”
    伏羲也同意两人的观点,然后说道:“既然这两人不合适,那火云宫中,就还剩下两个最佳人选了。”
    “燧人氏?仓颉?”神农眉头一挑看着伏羲说道。
    “没错。就是这两人了。”
    伏羲点头道:“要从这两人中选,或许容易很多了。”
    听到这两个人,女娲微微一笑:“哥哥,怎么说?为什么容易多了?”
    想起这二人,伏羲就很欣慰的笑了:“仓颉造字,使人族智慧得以承载、传承,绵延亿万年。于人族有大功德,天道也降下了功德。其实力也到达了大罗金仙巅峰大圆满。
    更重要的是,仓颉一字千钧,其凌空书写一个字,便可镇压百万雄兵。他对天道法则之力领悟颇深呢,对上刚突破到准圣初期境界的一般准圣,都有一战之力,甚至可胜之!”
    神农、轩辕都点了点头,对仓颉这人颇为欣赏。
    “那就选他?”女娲问道。
    “不,我选燧人氏。”伏羲笑着摇头,点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女娲一愣:“燧人氏?为什么?”
    伏羲笑道:“燧人氏钻木取火,得到的是洪荒天地间第一朵人族之火啊,乃始火!有了火,人族才得以进入文明时代,才得以成为洪荒大陆的主角。
    这份功德,比有巢氏、知生氏、乃至仓颉都大太多了。天道降下的功德也最多。
    更重要的是,洪荒有三类始火。
    天火、地火、人火!
    那威力绝伦的天火、地火的始火,早就不知去处。
    只有人火,人族始火,依然燃烧着,还掌握在人族手中!
    这始火,就在燧人氏紫府之中,是他的无上法宝,他可随意掌控。
    这始火,可焚尽一切!也可点燃种族智慧之光!
    比之洪荒现有的金乌之火,三昧真火、天火、地火、业火之类的,强大太多了。”
    神农、轩辕也都重重的点头,笑道:“没错。始火,异常的恐怖。即便是我等圣人沾上,也得费很大的劲才能扑灭。一般的准圣沾上那始火,恐怕只有被烧为灰烬的结果。”
    “噢?这始火,竟然如此恐怖?”女娲都惊住了。
    原来这人族始火,这么可怕的吗?
    准圣沾上,都只有被烧死的份?
    “是的。人族越强大,始火的威力也就越强!燧人氏目前都已经是准圣初期境界了。实力又强大。”
    伏羲点了点头:“所以,燧人氏,是最佳人选。老祖宗又爱做饭,他所用之火,绝对非凡火可比,一定恐怖万分。
    燧人氏跟着老祖宗,在老祖宗身边跟着做做饭,烧烧菜之类的,收获必定可以更多!定能一日千里,远超我等。
    加上他德行俱佳,忠心不二。
    所以,我推荐燧人氏!”
    “对啊对啊!有朝一日,燧人氏证道混元,便是我人道抬头之日!”
    神农、轩辕也都同意选择燧人氏。
    “好,那么就选择燧人氏!”
    女娲也点头同意,既然伏羲这哥哥,以及轩辕、神农都推荐燧人氏,那么就他好了。
    对女娲来说,具体是谁并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要人品好,懂得感恩,懂得孝敬老祖宗就好了。
    “谢谢妹妹!”伏羲再次感激女娲,然后对神农说道:“老农,你去叫一下燧人氏,我等可要好好交待一番他才行。”
    “嗯!”神农郑重的点头,便离了大阵,去叫那燧人氏去了。